近年来,中小学生自杀事件频频发生,2006年专门针对广州中小学生的一项调查显示,14.5%的中小学生有过自杀想法。目前自杀不仅是全球性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也是我国青少年的三大死因之一;其中自杀死亡率在我国14岁以上的青少年人群中逐年上升。对此,专家指出,目前社会竞争激烈、升学压力大、父母期望值高给青少年造成了沉重压力;而心理教育的欠缺,使得许多孩子面对挫折消沉沮丧,缺乏克服困难的能力。
因此,专家建议,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注意细微情感变化,正确认识青少年情绪问题,切不可粗暴对待或浑然不知。
所谓挫折,是指个体在从事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干扰,致使个人动机不能实现,需要不能满足的情绪状态。相比较成人,青少年由于人生观、价值观发展尚未完整,所以对挫折的看法往往容易走入误区。心理学家指出,
其实真正引起挫折感或者相应行为后果的,不是挫折事件本身,而是青少年对挫折的看法。也就是说,对挫折事件错误的认知评价,才是导致消极后果的真正原因。
造成挫折的思维误区
心理学家将13、14岁和17、18岁的青少年看做两次“心理断乳”期,而两次心理断乳的结果是青少年愈加走向“独立”。这一阶段的年轻人,个性不完善,独立倾向与依赖性共存,让他们的内心极为敏感、动荡,热情、冲动。从社会成熟性来看,他们往往情绪不稳定,自尊心与好胜心过强,容易偏激,世界观不明晰,缺乏扎实的实践基础,耐力不强等。因此,在现实中,一旦碰到不顺利时,就会手足无措,心情沮丧。
在此阶段,青少年的思维很容易陷入误区,想事情很偏激。
一是过于绝对化。不是从客观事物出发,而是从主观愿望出发,缺乏对变故的思想准备。有这样的想法,青少年遇到挫折就容易导致心理失调。二是,容易以一时一事的结果来评价自己或他人,甚至否定自己或他人的整体价值,以点概面,以偏概全,遇到挫折就容易导致因全面否定自己或他人。三是,很容易放大事情的严重性,对事情的后果想得过分严重、可怕。有这种思维方式的青少年遇到挫折容易因自畏、自悲而导致心理失调,甚至企图自杀,以逃避问题。
青少年不被理解的压力
青少年时期是人的一生中学习时间最集中、学习最关键、最艰难的时期。这一时期,学习上的很多新问题、新情况需要青少年去面对、去适应,诸如学习内容的变化、课程与作业的增多、学习与考试中更加激烈的竞争、升学的压力等等。这就要求青少年不断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以适应新的学习要求。但受其心理调适能力的制约,当学习上遇到困难或考试失败时,就会产生强烈的挫折感。
与此同时,父母老师的不理解也造成了他们的无助感。很多家长因社会竞争压力过大,而将自己对孩子的期望放大,有的甚至不切实际,青少年一旦未能达到成人所期望的理想状态,就会招致成人的不满和责难,这必然造成青少年的挫折感。专家指出,家长对子女期望值过高容易让孩子陷入焦虑状态。而很多老师不能理解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行为、情绪障碍,导致师生之间的冲突、对抗,最终导致孩子厌学。所以家长和老师也是青少年心理问题突出的症结所在。
正确对待挫折
面对青少年出现的挫折和情绪问题,一方面,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注意细微情感变化,给予更多的鼓励和细致引导,通过诱导、劝说改变青少年对事件的认知评价。另一方面,青少年自身要善于调节自己,用正确的观念来反驳不正确的观念。
在这方面,父母和孩子都要学会以下几点。
第一,合理地确定目标。应把目标限制在孩子能力之内。目标太高,不停地追求自己能力不及的目标,结果只能是挫折及悲观失望随着自己的这种追求步步加深;目标太低,自身的能力则难以合理利用和充分开发,同样会产生能力受挫之苦。
第二,主动地参与实践,提供更多社会实践的机会,千万不要娇生惯养。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不断地分析和总结,学会汲取他人的经验、教训。这样就能逐渐提高青少年的承受挫折、战胜困难的能力。
第三,面对孩子情绪问题,要善于引导他们进行适当的宣泄。让他们尽情倾述,将自己的问题全部倒出来,而父母和朋友在此时,要注意安慰的办法,切勿一味责骂或进行刻板教育。
专家指出,青少年时期是良好心理素质形成的关键期,又是一生发展中最容易产生冲突和矛盾的阶段,加上社会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社会价值观越来越多元化,良好的心理调节无论在这一时期还是在人一生的发展中,更凸显其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