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观护员:
曾当过班长和三好学生
犯罪嫌疑人阿发是白云区钟落潭镇人,1990年12月出生,他原本是在校学生。2007年12月25日凌晨,阿发伙同另外两同案人到钟落潭镇某地,盗剪得正在通电使用的电线204米(价值人民币6215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白云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安排社会观护员进行调查,了解到阿发父母育有三女一子。排行老幺的阿发自幼深得父母疼爱,也很争气,当过三好学生,还担任过班长。2003年,阿发妈妈因为遇车祸身受重伤,九个月后不幸去世,家里欠下了一笔巨额的医药费用。由于突然缺少了母爱,爸爸又忙于生计,阿发开始无心上学,结交了不少不良朋友,整日沉迷于网吧和香烟,经常夜不归家,慢慢地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心理咨询师:
言行一致 本性善良 能受感化
合议庭听取了社会观护员的调查报告后,认为:阿发虽被指控触犯了刑法,但其小时候一贯表现良好,主观恶意不强,人身危险性不大,其失足与妈妈去世带来的环境改变和心理创伤有很大的关系;在被捕后,阿发显得恐惧不安,拒绝与他人交流,说明他对自己的不法行为还是有一个否定性的评价;另一方面,他爸爸也忧心忡忡,担心儿子从此会一蹶不振,自毁前程;白云法院依据阿发本人和家庭都具备较好的感化教育基础,决定对阿发进行心理辅导的尝试。
庭审开始前,在征得阿发本人及其家人同意的基础上,少年法庭委托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心理咨询师沈家宏教授在白云法院心理辅导室里对阿发进行了一次心理评估。经过长达两小时推心置腹的交谈,沈教授对阿发进行了抑郁、焦虑、个性等方面的测试,最后完成了对阿发的心理评估。沈教授认为,阿发情绪不稳定,容易受外界刺激因素影响,容易紧张、焦虑、发脾气,遇事不冷静,急躁;但阿发行为朴实,言行一致,能够坦陈自己的内心体验;他判断阿发本性善良,能够受到感化,其对行为错误有深刻的认识,并对未来有良好的愿景。
父亲:
给儿子更多关心 改进教育方法
合议庭根据上述心理评估报告,专门在少年法庭专用的圆桌法庭进行了案件的庭审工作。在平和宽松的法庭氛围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顺利完成。心理咨询师为了更加准确细致地做好心理干预工作,经准许后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庭审过程。
在休庭的间隙里,心理咨询师又一次对阿发进行了50分钟的心理辅导,启发和引导阿发要明辨是非,真诚悔过,感恩家人,感恩社会。50分钟后,阿发再次进入法庭。在最后陈述阶段,阿发向法官真诚忏悔,并且袒露了自己的心迹:“平时不听爸爸的劝告,经常顶撞他,有一次去网吧没钱,竟偷了爸爸的摩托车去卖,最后因为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我很后悔,辜负爸爸和学校的期望,尤其对不起死去的妈妈,如果有机会,我会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家人和社会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阿发爸爸也泪洒法庭上,表示要改进教育孩子的方法,给阿发更多的关心,在法院和心理咨询师帮助下慢慢使阿发养成好的习惯,好好学习,重新做人。
据了解,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是白云法院开展的一项创新课题,这在全市法院系统尚属首次。按照少年法庭实施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辅导制度的规程,法院将联同社会观护员、心理咨询师一起对阿发进行心理跟踪辅导,视其悔罪表现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