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我访谈时,自称“出污泥而不染”的小晶语气非常坦然,这位身上各关节挂满饰品的女生骄傲地说:“这些都是我自己挑选购买的,没有一件是男友送的。”
他们喜欢做周末恋人,一周聚一次,“以免麻烦对方”。是的,爱一个人其实很麻烦对方的,所以才有我一直倡导的新礼貌用语:“对不起,我爱你!”小晶与男友总是若即若离,她从不黏人,即使出去吃饭,也实行严格的AA制,谁也不欠谁。
男人犯错往往是在女人犯傻之前!新女性在恋爱约会时最好的自保方式,便有点像过中国的十字路口:一停二看三通过。
于菊有一套自己的公寓,不大,但非常精致。她是个有主张的女孩,所以从父母那里搬出来独住,不过周末都回郊区老家陪父母。她说:“我是翅膀硬了,喜欢拥有单身的感觉。”可是,原先快乐无忧的她,最近要告别单身,因为她“不得不提前结婚”!
27岁的于菊,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还留有清纯学生的模样,一袭白裙子,有出水芙蓉的干净与脱俗。
三年前,她认识了刚,并与他恋爱至今。他们很相爱,双方父母也认可。于菊本想在2008年与男友结婚,在她看来,爱情长跑才有意思。到时去北京度蜜月,看奥运会比赛……那是她内心最甜美而神圣的一个梦。
几个月前的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她所住小区停电,只好约男友刚一起去看电影,心想看完电影回来,应该就会恢复供电。
当男友送她到楼下时,保安告诉他们电要等第二天才会送来,正犹豫着,刚自告奋勇说:“我陪你吧,今夜!”于菊想想也是,便答应了,她是个怕黑的女人,再说刚坚持三年没有“动自己一个手指头”,应该是信得过的。平常只允许他“拉手、拥抱最多接吻”,他十分合作听话,不会犯规。
不过,今夜引他入室,会不会是一个错误?毕竟这是第一次“同房”……在要掏出钥匙开门刹那,一只猫森然叫着跑过,吓得于菊一头扑到男友怀里,于是,她更坚定了留宿男友的决心。她跟唐朝女皇武则天一样最怕叫春的猫了,更何况这是一个黑暗的长夜。
点了精油蜡烛,芳香四溢,没电也好,别有风味。吃了水果,又喝了冷水,于菊有些冷,这已是深秋了。在她准备给男友刚找毛毯时,他双臂合围抱过来,撒娇说:“宝贝,我不要毛毯,我们一起就可以取暖了!”于菊摇着身子想挣脱他,但从后面环抱自己的刚更紧地搂着自己,一股暖流传遍全身,很舒服,便不再拒绝他,但口里仍在说:“讨厌,你不要趁火打劫噢!”
这时的刚已经是熊熊燃烧不能自已了,烛光下的他,呼吸渐渐变粗……之后干脆把于菊抱起来,转圈,于菊咯咯笑着。这一笑对刚而言,无形中像打了一针兴奋剂,他忘了所有的于菊曾经单方面订下的“规矩”,顺势抱着女友翻倒在沙发里,在于菊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他强行拥有了她的身体……
于菊清醒过来时,哭了,然后是捶打他,后悔莫及。可是刚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打不回手,傻傻地垂头站在一边,这又让于菊顿生怜惜之情,不忍心继续惩罚他,但仍然感到愤怒、不甘与害怕,这心情异常复杂。
天终于亮了,刚认错,然后去医院买了药回来“补救”。于菊虽然恢复平静,但内心一直感到不舒服。就这样不明不白糊里糊涂毫无准备地“失身”了,她心目中理想的恋爱进展方程就此画上句号,一缕晨愁令她无心梳妆,面对镜中的自己,她问自己:“2008年还等吗?”
既然已经“给他”了,一周后于菊决定尽快嫁掉,她不想背着任何心理包袱谈恋爱。但内心隐隐地又痛起来,这公平吗?男友的行为,是对自己尊严的侵犯,可他又跪下认错,口口声声说:“我是因为爱你才情不自禁!”
于菊很矛盾,因为她很爱刚,于是约我出来聊心事。我说,如果你觉得结婚可以让你结束这些内心挣扎,那也是一种选择。但她仍然心里有团阴影,简单地说,好像这一切都是“被迫的”,不是水到渠成的那种境界。我无言以对。于菊是个认真的女孩,她让我想到“约会强暴”这四个字。其实,很多女孩婚前都经历过这种事,只是从未把它当做一个问题去推敲或反思。
对于“约会强暴”你有多少的认知呢?浪漫的约会在你毫无预警下演变成一场令人惊心动魄的“约会强暴”的几率有多少?你的约会强暴的IQ指数有多少?学会对”约会强暴“说“不”才能拥有更安全甜蜜的约会时光。
应该说专门借约会侵犯女性的色狼不是太多,但是更多的“男朋友”是以爱的名义强行占有对方,这往往更容易获得女友的谅解。特别是随着网络交友的盛行,已发生不少这样案例:满怀期待与网友见面的女孩却惨遭“狼袭”,这就是“约会强暴”。假若女性单独到男性的住处、他的汽车或其他僻静空间中,这位女性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约会强暴的发生并不只局限在初次约会。
那么恋爱中的女性该如何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呢?
第一条,不要贪小便宜,吃人家的嘴软。轻食爱情主义者,是很忌讳花对方的钱的。
第二条,月下山盟海誓时,可以陶醉,但是不要糊涂乱了分寸,请记住一个新词:华丽转身。新女性要善于“华丽转身”,而不是热乎乎的迎合,或百媚千娇地讨好。只有这样,保持一定距离,维持一定温度,爱情才会细水长流,平淡但真实。最重要是比较“安全”!